各二级学院(部门):
根据《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办法(浙实发〔2021〕19号)》和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(浙实发〔2023〕9号)》文件精神,学院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推荐申报工作。截止日期前,各二级学院(部门)共申报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2个,先进个人3人,经专家评审,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为2023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,具体名单如下:
1、先进集体
所属学院 | 申报单位名称 |
商学院 | 商学实验教学中心 |
2、先进个人
所属学院 | 申报人姓名 |
工学院 | 唐超 |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。
在公示期内,可通过电子邮件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向教务部(实验室建设和设备管理中心)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求署报真实姓名。
联系人:盛含晶/82295061/shenghj@zjnu.com
教务部
2023年1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