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、部门:
为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,维护校园稳定,确保实验室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,督促各实验室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下周(5月22日-5月26日)学院将开展每月例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,请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依据《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)》做好各自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。
检查重点:
1、对易制毒、易制爆及其他危化品、高压气瓶等风险源的管控措施进行检查。
2、实验室用电安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,电器长期不用时,是否切断电源。检查实验室接线板串接供电和私拉乱接电线电缆情况,特别是各高压用电设备情况。
3、实验设备账物是否相符,设备标签是否张贴,信息是否完整正确。
4、检查各实验室卫生与日常管理情况。做到安全通道畅通,设备药品摆放有序,实验室环境清洁。
联系人:陆琦,电话:88321137。
附件:1.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)
教务部
2023年5月18日
附件1.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年)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