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部门: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防控办函〔2023〕4号)文件精神,为组织好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,现将开学初有关教学工作做如下安排:
一、开学报到
1.学生于2月12日按时返校报到注册。
2.各二级学院于2月14日上午12点前将学生报到和首日上课情况报教务部。
3.经学生自主申请,二级学院严格审批,参加自主实习的毕业班学生在不影响其他教学的情况下,可先不返校,线上办理报到、注册手续后直接前往实习单位,路途中做好个人防护。
二、课堂教学
1.2月13日开始按校历作息时间表开展线下教学。
2.根据学生身体状况酌情安排体育课教学内容,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师生参加剧烈运动。开学后两周内,原则上不组织各类竞技性较强的体育比赛等活动。
三、实践教学
本学期实习、实训、实验教学、毕业论文(设计)均按教学计划正常开展。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,强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。
四、教务工作
1.上学期期末延期的考试安排在2月20日至3月5日,各开课单位于2月14日前完成课程考试安排,由教务部统一公布。
2.补(缓)考及延期考试安排在3月13-26日,各开课单位于3月9日前完成补(缓)考试场安排(含公共课、专业课等),由教务部在学院网站公布。
3.转专业。本学期转专业于2月17日前完成报名,2月28日前完成转专业工作,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发文通知。
4.外语等级延考、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等工作另行通知。
教务部
2023年2月7日